(原标题:普通工商业用电价格7月起下调)
6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从7月1日起,我省普通工商业用电价格低落4.07分/千瓦时,普通工商业用电输配电价同步低落4.07分/千瓦时。
为贯彻落实邦务院《当局工作陈诉》闭于普通工商业匀称电价再降10%的要求,经邦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群众当局赞同,省发改委决议低落我省普通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用量电费。
从山西电网销售电价外来看,住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1—10千伏及35千伏以上分别为每千瓦时0.4770元、0.4670元和0.4670元;普通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1—10千伏及35千伏以上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309元、0.5109元和0.4959元;大工业用电1—10千伏、35千伏以上、110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上分别为每千瓦时0.5082元、0.4782元、0.4582元和0.4482元,最大需量为36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4元/千伏安·月;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调整为51349万元,单位容量电费调整为每千瓦427.9元。(记者 陈一彬)